根据沈阳市和平区协同服务监督指挥中心、和平区会计核算中心、和平区人民法院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的工作需要,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名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。
一、招聘数量和岗位
1、和平区协同服务监督指挥中心:招聘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30人,从事和平区社区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的巡查、核查工作;
2、和平区会计核算中心:招聘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6人,从事会计岗位工作;
3、和平区人民法院:招聘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8人,从事法官助理、执行助理及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。
4、公安和平分局:招聘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,从事辅助社区民警开展人口管理和社区治安防控工作。
二、报考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;
3、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,无治安处罚记录,本人及直系亲属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;
4、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,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,遵守《保密协议》;
5、报考和平区协同服务监督指挥中心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:要求沈阳市市内五区户籍;具有全日制本科(含本科)以上学历(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);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男性;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身高1.70米以上;
6、报考和平区会计核算中心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:要求沈阳市市内五区户籍;具有全日制本科(含本科)以上学历,财会类专业毕业;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;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),男女不限;
7、报考和平区人民法院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: 要求辽宁省内户籍;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(含本科)以上学历;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男性身高1.70米以上,女性身高1.60米以上;其中法律专业5人,女性(3人),要求打字速度每分钟120字、准确率95%以上,男性(2人);会计专业1人,男性,熟悉基建工程,两年以上从事基建工程会计工作经验;建筑专业1人,男性,两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经验;其他专业1人,男性;
8、报考公安和平分局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:要求沈阳市市内五区户籍,国家承认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,具备较熟练计算机操作技能,年龄在25周岁以下(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),男性,身高1.70米以上。
